一、復試組織
1.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研究決定有關重大問題。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2.成立校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監督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3.成立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小組,負責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常規工作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
4.按專業(方向)成立復試專家小組,組長由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選聘,每個復試專家小組原則上為5人。
5.復試專家小組制定專業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術考試內容(理論筆試/技術考試70分,面試/口試30分),并嚴格按照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制定的評分標準及要求進行評分。
二、復試錄取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綜合能力考核。
三、復試分數線
專業名稱 |
學習方式 |
總分 |
政治/外語 |
業務課 |
體育人文社會學 |
全日制 |
281 |
35 |
105 |
運動人體科學 |
全日制 |
298 |
35 |
105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全日制 |
291 |
35 |
105 |
民族傳統體育學 |
全日制 |
285 |
35 |
105 |
體育管理學 |
全日制 |
304 |
35 |
105 |
體育藝術學 |
全日制 |
284 |
35 |
105 |
運動康復學 |
全日制 |
327 |
35 |
105 |
課程與教學論 |
全日制 |
337 |
47 |
141 |
應用心理學 |
全日制 |
337 |
47 |
141 |
運動醫學 |
全日制 |
299 |
41 |
123 |
體育碩士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281 |
35 |
105 |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按照120%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除外。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體育藝術學、體育碩士,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且初試分數達到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直接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
四、專業調劑
1.接收調劑考生條件
(1)調劑考生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我校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非全日制體育碩士接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
2.接收調劑專業
體育人文社會學、應用心理學、課程與教學論、運動醫學、體育碩士
3.接收調劑流程
(1)一志愿報考我校體育管理學專業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請于3月22日前后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yztj/)填報體育人文社會學調劑申請。
(2)一志愿報考我校運動人體科學、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請于3月22日前后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yztj/)填報體育碩士調劑申請。
(3)未報考我校應用心理學、課程與教學論、運動醫學、體育碩士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請于3月22日前后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yztj/)填報應用心理學、課程與教學論、運動醫學、體育碩士(非全日制)調劑申請。
(4)我校在調劑系統內發出復試通知后,考生務必4小時內予以確認同意參加復試,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復試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復試時均須簽署并提交《西安體育學院2021年研究生復試考生健康承諾書》(附件一)。西安市個人電子識別二維碼非“綠碼”考生請及時聯系我校研究生部(029-88409471),不能直接進入學校參加現場復試。
2.一志愿上線考生自方案公布起、調劑考生自同意參加我校復試之日起,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并如實填寫《西安體育學院2021年研究生復試考生健康監測表》(附件二),所有復試考生入校時必須提交監測表,未提交者不予安排復試。
3.考生復試往返途中,加強個人自身防護,往返全程佩戴口罩。進校時主動接受學校的防疫查驗,進校后需更換口罩,復試全程佩戴口罩。
4.各專業復試基本在半天之內完成,考生務必提前規劃行程,按照復試工作安排(http://www.xaipe.edu.cn/yjsb/)準時入校復試,復試結束立即離校。
5.復試期間,國家頒布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則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六、資格審查
學校統一對準予復試的考生資格進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報名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是否通過或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等。對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安排復試。
考生須提交的有關證件及相關材料:
證件及有關材料 |
|
應屆本科畢業生 |
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或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大學學習期間成績單(加蓋所教務部門公章)、政審表(附件三)、復試報到表(附件四)。 |
非應屆本科畢業生 |
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政審表(附件三)、復試報到表(附件四)。 |
同等學力考生 |
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政審表(附件三)、復試報到表(附件四)、正式成績單。 |
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的考生提供證書原件。考生對證書真實性負責,造假后果自負。 |
|
考生需準備近期免冠一吋照片3張 |
七、復試時間、形式和內容、同等學力加試
(一)復試時間
第一批次3月27日-28日
(二)復試形式與內容
復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
1.外語考試采用筆試,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
2.專業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術考試(理論筆試/體育技能測試70分,面試/理論口試30分)。
專業/領域 |
復試內容及分值(100分) |
時間 |
|
體育人文社會學 |
專業理論筆試70分 |
面試30分 |
筆試時間: 60分鐘 面試/口試時間: 15分鐘
|
體育管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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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人體科學 |
|||
運動康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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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與教學論 |
|||
運動醫學 |
|||
應用心理學 |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體育技能測試70分 |
理論口試30分 |
|
民族傳統體育學 |
|||
體育藝術學 |
|||
體育教學(專碩) |
|||
運動訓練(專碩) |
|||
社會體育指導(專碩) |
注:
★體育教育訓練學考生在以下項目中選擇一項進行體育技能測試:田徑、體操、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健身健美、武術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藝術體操、健美操、體育舞蹈、啦啦操、街舞。
★民族傳統體育學考生在以下項目中選擇一項進行體育技能測試:武術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
★體育藝術學考生在以下項目中選擇一項進行體育技能測試:藝術體操、健美操、體育舞蹈、啦啦操、街舞。
★體育碩士考生(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在以下項目中選擇一項進行體育技能測試:田徑、體操、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武術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藝術體操、健美操、體育舞蹈、啦啦操、街舞、健身健美、運動休閑項目(定向、瑜伽、柔力球、地擲球、圍棋)。
(三)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需要進行加試,加試內容為兩門所報考學科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以筆試形式進行,每門課程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
專業(領域)名稱 |
加試考試科目 |
體育人文社會學(040301) |
1運動心理學 2體育社會學 |
運動人體科學(040302) |
|
體育教育訓練學(040303) |
|
民族傳統體育學(040304) |
|
體育管理學(0403Z1) |
|
體育藝術學(0403Z2) |
|
體育教學(045201) |
1運動心理學 2體育概論 |
運動訓練(045202) |
|
社會體育指導(045204) |
|
運動康復學(0403Z3) |
1運動生理學2理療學 |
課程與教學論(040102) |
1普通心理學2課程與教學論 |
應用心理學(040203) |
1發展心理學2社會心理學 |
運動醫學(100216) |
1康復醫學2診斷學 |
八、復試成績及總成績的計算
1.外語筆試單獨劃定合格線。
2.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其中外語占復試成績的30%、專業理論或專業技術考試占復試成績的70%。
3.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政治+外語+業務課/3)/3*50%+復試(外語*30%+專業理論或專業技術*70%)*50%
九、錄取辦法
1.按照專業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查,根據考生總成績,分專業(方向)對考生進行綜合排名,確定考生擬錄取名單。學碩一志愿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體育碩士排名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及格者(﹤60分)不予錄取。
3.體檢、思想政治考核、外語、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術成績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及復議
1.學校復試與錄取監督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過程全面監督,對違紀違規事件嚴肅處理。
2.實行信息公開,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3.考生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應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提出復議請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受理復議后,7日內予以答復。
4.監督舉報方式及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88409404(紀監審辦)88409471(研招辦)
監督舉報電子郵箱:jj@xaipe.edu.cn
十一、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在當地二甲及以上等級醫院體檢并出具體檢報告,4月30日前將體檢報告掃描件發送至:yjsb@tea.xaipe.edu.cn。
十二、其他
1.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報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門備案。
2.本方案如與上級文件規定有出入,以上級文件為準。